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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中港工業專業區(Ⅳ)約1.7公頃土地投資經營案」第2次公開甄選作業

  • 發佈日期:2022/05/31
  • 觀看數:572
  • 分類:臺中港
主旨:公告「臺中港工業專業區(Ⅳ)約1.7公頃土地投資經營案」第2次公開甄選作業。 依據:商港法、公民營事業機構投資興建或租賃經營商港設施作業辦法。 公告事項: 一、 招商案號:THB-B-111O-002。 二、 招商標的名稱及數量:「臺中港工業專業區(Ⅳ)約1.7公頃土地投資經營案」1式。 三、 出租面積:16,835平方公尺。 四、 開放家數:1家。 五、 租賃期限:自契約生效日起共計4年。 六、 使用目的:以存放施工相關材料之用途為限。 七、 投資人之資格條件:依法設立登記之公司。 八、 甄選方式、作業及程序:本案採「單項評比」方式辦理,先行審查資格,經資格審查合格之投資人家數達1家以上(含1家),則進行單項評比,以投資人承諾之管理費最高者為最優投資人,再由本分公司與最優投資人進行簽約等後續有關事宜。 九、 文件領購期限:自公告日起至招商文件截止收件日止。 十、 文件費:新臺幣500元整。 十一、 押標金:新臺幣99萬元整。 十二、 招商文件查詢單位:本分公司業務處契約管理科(電話:04-26642155)。 十三、 公開甄選日期: (一)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1. 時間:中華民國111年6月9日上午10時。 2. 地點:本分公司1樓開標室(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 (二) 第二階段(單項評比):經資格審查合格之投資人家數達1家以上(含1家),則進行單項評比,以投資人承諾之管理費在底價以上最高者為最優投資人。 十四、 招商文件購領方式: (一) 郵購方式:請在文件購領期限內(以郵戳為憑)將文件費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行庫或郵局匯票,附大型回件信封(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回信郵資每份72元整;倘因地址書寫不詳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並註明購買「臺中港工業專業區(Ⅳ)約1.7公頃土地投資經營案」招商文件書表,用限時掛號郵寄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本分公司業務處契約管理科函購,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有延誤自行負責。 (二) 面購方式:請在規定期限內每天下午4時30分前,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業務處契約管理科繳款洽購。 十五、 投標截止收件時間:應於民國111年6月9日上午9時30分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分公司1樓投標箱,逾時無效。 十六、 如遇特殊情況而規定不上班情形,公開甄選日期順延至上班日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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