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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德商德意志勞埃德驗證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等4家機構取得遊艇適航性認證之許可。

  • 發佈日期:2013/03/27
  • 觀看數:6201
  • 分類:MTNet
依據:
一、船舶法第58條及遊艇管理規則第2條。
二、交通部101年10月1日交航字第10150144291號公告。
公告事項:
一、遊艇適航性認證許可機構名冊:
(一)德商德意志勞埃德驗證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二)挪威商立恩威驗證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三)美國驗船協會台北辦事處
(四)財團法人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
二、認可有效期間為5年(102年4月1日至10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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