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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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洽詢服務人員,24小時客服專線:0800-022-120(免付費),客服信箱:service@mtne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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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查詢條件後,會帶出符合關鍵字之已申辦進港未出港未結案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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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港內移交須「已辦理進港預報且沒有實際出港」才可辦理。(如已辦理出港預報,需先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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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此組IMO編號船舶資料已存在。
發生此問題時,請致電客服中心,MTNet工作小組將向相關航務中心確認,刪除錯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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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該公司有其他船舶被證書具結保證鎖定,所以該公司的所有船舶申請出港預報簽證時,會被系統鎖定如有逾期或即將到期的證書不得申報出港作業,此時必須將所有被鎖定的證書補齊並送件請航務中心審核結案後,才可進行出港作業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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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此訊息表示於預報中【出發港】【前一港】【次一港】【目的港】【進出港口】有任一港口非在該航線登記行經港口內。
請先申請變更行經港口資料後再辦理預報。
請至業者資料管理系統>航線航班管理子系統 > 航線登記作業 > 兩岸直航固定航線許可(IM080107)進行變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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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會自動判斷境外航線有效期限,到期會主動移除。
若需提前結束境外船舶,可至業者資料管理系統航線航班管理子系統 > 航線登記作業 > 境外航運中心航線異動許可(IM080106),將欲移除的船舶填上【效期訖日】,待航務中心審核通過後即可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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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辦理港內移交(申請一般進港,乙航次出港),經航務中心承辦人員審核通過後即可辦理出港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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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入系統後,到外輪管理子系統 > 證書管理作業 > 國輪外輪轉換(VM02-03-05) 輸入船舶相關關鍵字查詢後,點選簽證編號進行國輪外輪資料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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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至「進港預報註銷」作業註銷原進港預報,再重新申請「進港預報簽證」,於進出港口選擇欲進出港口(如布袋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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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一:
重新再辦理港內移交,若已申辦出港預報需先註銷。
缺失:港內移交會重新產生一組新的業務編號,先前所產生的編號仍然存在,實際上沒有使用,產生跳號問題,間接造成航務中心管理上的困擾。
方法二:
電話聯絡航務中心承辦人員,請航務中心承辦人背書,由相關維護人員協助更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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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辦一次港內移交即可。若已申辦直航出港預報,需先註銷該筆出港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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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至業者資料管理系統>外國業者管理子系統 > 外國籍資料維護作業 > 外國運送業資料維護(IM030102)申請修正公司英文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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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判斷是以該船舶申辦進出港預報的【預定進/出港日期】欄位來斷定效期。
所以可能發生原因:航商登入「進應補送證書作業」當日,所有證書確實仍在效期內。但已申辦進出港預報簽證中,其預定進/出港日期已超過證書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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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港內移交,【移交種類】選擇「直航乙航次」,輸入資料後送件請航務中心審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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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況下,每艘船舶進出港口必需先有進港預報,再依進港預報辦理出港預報。
而新船並沒有進港預報資料,因此要出港時,須至港政業務管理系統>進出港管理子系統 > 出港預報/重報作業 > 新船出港簽證(PM03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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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發生原因:該航商登記長期港口代理時,代理關係可能設定為「全部代理」,而同一期間內,此艘船被其他「部分代理」的港代所代理,系統於判斷時,會以「部分代理」的港代為優先。因此,雖然資料中可以看到此代理船舶,但實際上該船隸屬於其他業者所代理。故必須請「部分代理」的港代先完成註銷該船的代理權後,「全部代理」的港代才可申辦進出港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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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船舶已實際出港則無法再辦理重報。可至進出港管理子系統 > 查詢報表 > 船舶動態查詢報表(PM031006)查詢該船是否已實際出港。 若船舶已實際出港但需修正出港預報資料,請洽各航務中心承辦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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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檢查【日期】欄位,是否因輸入格式錯誤(YYYY/MM/DD)導致錯誤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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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航次業務登記有期限限制,若過期,則無法再辦理相關業務。
請航商將原來的進港預報註銷,重新申請乙航次業務登記,經航務中心核准後,再辦理進港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