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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署公告] 5/4起,欲入境船舶申報審查檢疫,需繳交「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船員健康狀況聲明表」。

  • 發佈日期:202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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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類:MTNet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防範COVID-19(武漢肺炎),自3月19日起所有入境者(含船員)須進行居家檢疫14天。

另自5月4日起,自國(境)外進入我國國際及小三通港埠之船舶,應由船長填具「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船員健康聲明表」,誠實申報船員過去14天是否有COVID-19症狀,併同海事衛生聲明書(MDH)繳交予疾病管制署;倘船員有COVID-19症狀,並應於進港前/時,立即通報疾病管制署。

附件下載:

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船員健康狀況聲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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