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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港依國際海事組織規範持續推動綠色港口減碳措施

  • 發佈日期:2021/05/13
  • 觀看數:1247
  • 分類:高雄港
高雄港務分公司為推動綠色港口政策,持續辦理高雄港4大減碳措施,包含「船舶使用低硫燃油」、「船舶減速」、「擴大岸電設施使用」及「維護提升空氣品質」等具體措施。 一、規定2019年起國際航線船舶全面使用低硫燃油 國際海事組織(IMO)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國際航線船舶應採用含硫量0.5%以下低硫燃油燃料,高雄港提前於2018年2月起依船舶噸位實施低硫燃油獎勵措施,並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國際航線船舶硫含量管制措施,進港船舶必須使用低硫油品,航港局依據國際海事組織(IMO)「船舶使用低硫燃油查核程序」,執行船舶抽查作業,實施迄今成效良好。 二、 推動船舶減速措施 高雄港107年度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共同推動「船舶進出港減速補助計畫」,10,000總噸以上貨櫃輪及國際郵輪於港區範圍20浬內減速至12節以下,任一艘次符合減速條件者,每艘次補助4,000元,以提升整體船舶進出港減速達成率。後續並持續宣導國際商港區域範圍(3或5浬內)及港區範圍外至20浬內的進、出港船舶配合減速至12節以下,107~109年符合減速船舶約3萬多艘次,減碳量高達20萬噸。 三、 擴大岸電設施使用 因應綠色港口之發展趨勢,高雄港務分公司除自有港勤工作船舶已全數使用低壓岸電外,並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合作辦理「岸電使用提升計畫」,積極爭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岸電使用補助,港務公司即辦理岸電接/拔電勞務委外案,鼓勵航商提升岸電使用率。 四、 維護提升空氣品質 加強港區裝卸作業環境宣導,並不定期會同航港局及地方政府環保局辦理港區聯合稽查工作,提升港區空氣品質。 創造美好空氣品質是全民共同的責任,港務公司將持續營造健康的綠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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