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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中港20A、20B水域暨觀光遊憩商業區土地投資興建暨租賃經營商港設施案」公開甄選作業

  • 發佈日期:2022/05/31
  • 觀看數:626
  • 分類:臺中港
主旨:公告「臺中港20A、20B水域暨觀光遊憩商業區土地投資興建暨租賃經營商港設施案」公開甄選作業。 依據:商港法、公民營事業機構投資興建或租賃經營商港設施作業辦法。 公告: 一、招商案號:THB-B-109H-001 二、招商標的名稱及數量:「臺中港20A、20B水域暨觀光遊憩商業區土地投資興建暨租賃經營商港設施案」1式。 三、租賃標的:臺中港20A、20B水域暨觀光遊憩商業區土地。 四、開放家數:1家。 五、租賃期限:自契約生效之日起共計30年。 六、使用目的: (一)投資人非經本分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在租賃物標的、投資興建設施範圍內進行契約約定以外之作業,並不得儲放違禁品或危險物品。 (二)本案標的之使用經營:水域以投資興建遊艇停泊泊位及相關設施為限,且不得影響臺中港船舶進出及所有碼頭客(貨)輪的靠泊及運行;陸域以投資興建主題樂園、親水世界、戶外泳池、健康休閒度假中心等遊憩相關設施及附屬設施以及港埠服務辦公設施、展覽館、會議中心、購物中心、商場、餐飲、旅館、醫療保健、港區服務及活動中心等相關設施及附屬設施為限,且非經本分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不得在承租區域內從事遊艇或其他船舶維修、上架、吊置工作。 (三)本契約一切權利與義務限於投資人行使、負擔。在契約存續期間,非經本分公司書面同意,投資人不得將租賃物、投資興建設施分租、轉租、或將本契約之權利轉讓第三人或增列共同使用人。投資人與前項第三人間之約定與責任,不得違反本契約之約定。投資人非經本分公司同意,不得將投資興建設施之所有權移轉第三人(如遭第三人強制執行之情形亦屬違約)或為任何涉及所有權之處分行為。 (四)本案標的之建蔽率及容積率分別為70%、420%,法定空地應保留至少30% (綠地應為法定空地50%以上)。 七、投資人之資格條件:依法設立登記之公司。 八、甄選方式、作業及程序:本案採「綜合評選」方式辦理,先以公開方式評選出符合評選標準且比序最優之投資人,再由本分公司與最優投資人進行簽約等後續有關事宜。 九、招商文件購領期限:自公告日起至招商文件截止收件日止。 十、文件費:新臺幣500元整。 十一、押標金:新臺幣656萬元整。 十二、招商文件查詢單位:本分公司業務處企劃科(電話04-26642116)。 十三、公開甄選日期: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1、時間:111年6月30日上午10時。 2、地點:本分公司1樓開標室(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10段2號)。 (二)第二階段(綜合評選):經資格審查合格之家數達一家以上(含一家),則進行綜合評選,由本分公司另予通知綜合評選時間、地點。 十四、招商文件購領方式: (一)郵購方式:請在文件購領期限內(以郵戳為憑)將文件費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行庫或郵局匯票,附大型回件信封(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回信郵資每份72元整;倘因地址書寫不詳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並註明購買「臺中港20A、20B水域暨觀光遊憩商業區土地投資興建暨租賃經營商港設施案」招商文件書表,用限時掛號郵寄「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10段2號本分公司業務處企劃科」函購,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有延誤自行負責。 (二)面購方式:請在規定期限內每天下午3時30分前,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業務處企劃科繳款洽購。 十五、投標截止收件時間:應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30日上午9時30分以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1樓服務台旁投標箱,逾時無效。 十六、如遇特殊情況而規定不上班情形,公開甄選(資格審查)日期順延至上班日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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