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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路口「停、讓」標誌標線的意義嗎?】

  • 發佈日期:2023/06/20
  • 觀看數:361
  • 分類:基隆港
【你知道路口「停、讓」標誌標線的意義嗎?】 為避免交通事故發生,行經路口時記得注意左右前後有無來車外,請大家更須遵守路權規定,多一分留意,不只救一個人而是救整個家庭。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規定,車輛行駛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另外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規定,停車再開標誌及讓路標誌意義如下: (一)停字再開標誌(「停」標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必須停車觀察,認為安全時,方得再開。 (二)讓路標誌(讓路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必須慢行或停車,觀察幹道行車狀況,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 請各位用路人一起響應「路口慢看停」及「行人停看聽」,提醒駕駛人行經無號誌路口時除了應減速慢行外,如行駛在設有停字標誌(線)或讓字標誌(線)之車輛(支道車),應於路口前停車觀察橫向幹道上有無來車,確認安全無虞後再通過路口;另外為避免因車輛構造上或道路上其他障礙物阻礙駕駛人視線,可利用擺頭的方式確認有無其他來車。 資料來源:交通部道安會https://168.motc.gov.tw/theme/poster/post/230620155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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