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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電動二輪車騎乘安全-安全不青菜篇】

  • 發佈日期:2023/07/17
  • 觀看數:513
  • 分類:基隆港
自2022年11月30日起,舊稱為電動自行車之「微型電動二輪車」正式納管,兩年內(2024年11月29日前)需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才可以上路騎乘。新法規實施後,微型電動二輪車之行駛也需符合未滿14歲不得騎乘、不得擅自改裝、時速上限25公里等相關規定,違反者將處最高5400元罰鍰。 騎乘微電車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微電車須年滿14歲才能騎乘。 二、配戴安全帽。 三、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 四、不得載人。 五、車速不得超過25公里/小時。 六、不可酒駕、毒駕。 七、強制險到期前記得續保。 八、不得購買未經審驗合格之微電車。 宣導影片連結:https://168.motc.gov.tw/theme/video/post/221101105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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