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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證宣導

  • 發佈日期:2023/07/24
  • 觀看數:98
  • 分類:臺北港
1.為落實通行商港管制區之人員、車輛皆留存電子紀錄政策,請各公務機關(構)自112年7月1日起使用有效商港通行證進出管制區。 2.各公務機關(構)所屬同仁如尚未辦理定期或臨時通行證,仍得辦理當次通行證並持身分證刷證進出管制區,並請所有進出管制區人員務必落實「刷證進、出」,以避免違規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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